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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針對自主招生中的不規範不透明、“掐尖”搶生源等弊端,教育部昨日發佈《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》,規定2015年1月1日起,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、高考成績公佈前進行。
   意見要求,試點高校不得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,往年部分高校組成的北約、華約、卓越等筆試聯盟全部取消,考核由試點高校單獨組織,不得採用聯考方式,不組織專門培訓。
   關於自主招生考核時間的調整,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,安排在“高考結束後、高考成績公佈前”這個時間點有利於維護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。高考出分後,部分考生家長追求自主招生“優惠分值”目的性增強,高校給予的“優惠分值”利害性加大,防範營私舞弊和權力尋租風險的壓力增加。另外,出分後,高校如果根據高考成績設定門檻,部分有學科特長但高考成績稍低的學生可能被擋在門檻之外。
   自主招生2003年開始啟動試點,目前試點高校共有90所,招生人數約占試點高校招生總數的5%,2014年選拔錄取了2.3萬人。 據新華社
  熱點關註
  從“學校推薦”更改為“考生申請”
  自主招生籌備較往年晚兩個多月
   往年的12月底,具備自主招生資格的高校會相繼發佈第二年的自主招生簡章,在次年3月安排筆試和麵試。而今年,高校如果打算在2015年自主招生,籌備時間較往年晚兩個多月。
   根據教育部昨日發佈的意見,2015年2月底前,試點高校發佈年度自主招生簡章。3月底前,考生完成報名申請。4月底前,試點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審核,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併進行公示。6月7日、8日,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。6月10日至22日,試點高校完成考核。原則上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併進行公示。
   此前,多數具備自主招生資格的高校都規定學生報名以“中學推薦為主、考生自薦為輔”,而教育部昨日發佈的意見明確,試點高校不得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。考生須向試點高校提出申請。華商報記者任嬌
  陝西情況
  西安交大等7所高校可自主招生
   目前我省具備實行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高校有7所,分別為西安交通大學、西北工業大學、西北農林科技大學、陝西師範大學、西安電子科技大學、長安大學和西北大學,其中西北大學只在本省實行自主選拔錄取。西安交通大學屬於“華約”聯盟。“華約”包括清華大學、浙江大學、中國人民大學、上海交通大學、中國科學技術大學、南京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等7所高校。
   西工大屬於卓越聯盟。“卓越”包括北京理工大學、西北工業大學、大連理工大學、東南大學、哈爾濱工業大學、華南理工大學、天津大學、同濟大學和重慶大學9所高校。
   陝西省內一所著名高校招生辦主任在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說:“自主招生新規首先不占用學生複習時間,學生可以安心高考,減輕了學生的複習負擔,而且考後自主的形式更加公開透明,在高考前無法尋找錄取漏洞,杜絕了自主招生黑幕的發生,還能避免此前的抱團爭奪優秀生源,加大學校間的競爭,也讓學生擁有了更多的自主權。”
   華商報記者 任嬌
  奧賽等5類項目高考不再加分
  高考取消和保留的加分項目
  1.全國性加分項目
  2015年1月1日起
  取消
  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加分項目
 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考生
  取消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
 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:
   ?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(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)
   ?“明天小小科學家”獎勵活動
   ?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、二等獎
   ?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
  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
 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學生
  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
   高級中學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(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學、信息學)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、二、三等獎
  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
 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:
   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
   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
   國家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稱號
  保留
   烈士子女
   邊疆、山區、牧區、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
   歸僑、華僑子女、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
  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
  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(含)以上或被大軍區(含)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
  2.地方性加分項目
  2015年1月1日起
  取消
   ?取消地方性體育、藝術、科技、三好學生、優秀學生幹部等加分項目
   ?進一步大幅減少其他項目
  保留
   ?確有必要保留的項目,合理設置加分分值,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
   ?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(區、市)所屬高校在本省(區、市)招生
   教育部官網昨日公佈了《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》,規定2015年1月1日起,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、科技類競賽、省級優秀學生、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、體育特長生等5大加分項目。此後獲得相關獎項、名次、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。
   對於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有關獎項、名次、稱號的考生,意見規定,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,確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(區、市)原有規定執行,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,體育部門要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覆核複測。
   值得註意的是,取消加分項目後,考生的一些特長和取得的榮譽在高招過程中並非毫無作用。考生的體育、藝術、學科等特長將如實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,供高校錄取時參考;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,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。
   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個別優秀考生,經向社會公示後,由試點高校向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破格錄取申請,經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核准後錄取。此外,意見也強調,對弄虛作假、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,將依法依規落實“三取消”,即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、考試或錄取的資格,可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,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。 據新華社
  陝西情況
  陝西已取消奧賽等加分 改為優先錄取
   教育部規定明年起奧賽等5種情況高考時不再加分,其實陝西從2014年高考起就已經取消,更改為優先錄取。
   和教育部取消的加分項相比,陝西省沒有對省級優秀學生作出相關加分規定。
   而在保留的加分項目中,陝西省2014年高考《實施辦法》,與昨日教育部發佈的《意見》中的相關規定一致。
   此外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與其他考生相比,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:
  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;
   殘疾人民警察,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,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;
  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。
   華商報記者 任嬌  (原標題:自主招生考核改在高考後分數公佈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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